今天大学招生网小编整理了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专升本又难了?这11个省份的录取规则就是答案?)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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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高考改革的相关信息。
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对于高考所做的改革一直从未停止。从全国统一试卷到全国多份试卷,从单一选拔到多元录取,回溯37年间高考制度演变,一直在争议中变革和前行。昨天,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新世纪高考改革的各项思路已逐渐清晰,一项更为全方位、系统的高考改革正在渐次展开。
70年代重新恢复高考众人争过独木桥
1952年,我国的高考制度创立,“文革”期间曾一度中断。
1977年,在邓小平的直接主持下得到恢复。全国570万考生一起,走进了阔别11年之久的高考考场。当年共录取了27.297万人,高考录取率仅有4.8%。恢复高考伊始,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试办法,文理分科。在恢复高考的最初几年,外语在很多省市并未列入总分,而是作为录取重要参考。高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文理两类都只考政治、语文、数学,文科加考史地,理科加考理化。
1978年,又有610万人参加高考,录取率仅为7%。两次总计1180余万人的招考创下了中国乃至世界考试史上的纪录。
1979、1980两年,高考录取率依然低于10%。直到1981年,高考录取率才达到11%。
1984年,我国开始保送生的试点,即由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参加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
1984年9月,
英语正式被列入高考主考科目。此后的几十年里,英语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考试科目。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高考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考试方法。针对高考传统的命题方法和考试方式的缺陷,我国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
1985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8年,这项改革试验扩大到语文、数学、英语等5个学科,英语科则扩大到全国17个省(市、区),涉及100万考生,经过由点到面的改革实践,上海、浙江先行试点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1989年7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试行高中会考制度,并在会考的基础上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当时,教育部门已经注意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突出,一些学生偏科严重,高考客观上承担了对高中教育教学有偏颇导向的责任。
1989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在全国推行。
90年代保送计划实施考试科目多元化
20世纪90年代初,保送生计划人数曾一度扩大。但保送过程中出现了中学为了提高名牌大学的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倾向,出现了申报作假、干部和教师子女保送比例过高等现象。
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于1991年进行了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
199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组设置方案,即语、数、英三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史;理工类加考理、化,每科满分原始分150分。
1999年教育部规定,全国所有保送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1999年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X”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2科。此后,各省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
“3+X”科目改革的实施,在客观上改变了以往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状态,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这一改革对考试内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21世纪各地自主命题自主招生开始推广
200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分省命题,上海、北京率先单独组织高考命题工作。同年,北京、安徽等省区市试行春季高考改革,一年举行两次高考,试图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格局。但改革带来的新问题也接踵而至。实行春季高考后,由于参与招生的学校和专业都不理想,以致考生积极性不高。
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华等22所著名高校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在自主考试与面试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以由学校决定录取,招生比例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2004年内蒙古率先取消春季高考后,安徽、北京也相继选择退出。与此同时,参与自主命题的省份也在逐年扩大,已有16个省市区全部或部分实现了自主命题。统一考试的格局被打破,统一招生方式也在试图破冰。在连续两年多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
2005年夏天,在中央领导的亲自批示下,由教育部、中宣部等多个部委牵头组织启动了素质教育大调研。其中,由时任中国
教育学会副会长谈松华牵头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是一个重要的调研内容,最终完成了《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报告》。
这份报告提出:高考改革“应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分离高考承担的高中毕业水平考试功能;将社会化的水平考试纳入高考体系;建立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社会服务记录,逐步实行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元录取制度。”并将这一目标最终实现的时间定位在2020年。
2006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53所大学。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扩大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操作空间,同时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至此,“统一考试、分省命题,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考试格局已初步形成。
2010年方案搁置
2010年,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发布,“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成为高考改革的三大关键点,高考改革正式进入“窗口期”。
从2010年底开始,考试招生改革组的专家团队,先后到上海、浙江、福建等16个省市进行调研,召开了近百场座谈会,内容涵盖16个议题,包括考试科目、备考选考、异地高考、分省还是统一命题等,并形成了16个专题、共计80万字的专题报告。专家组在此基础上又起草了一个高考改革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方案在教育部党组会议讨论后被搁置,原因在于“分歧太大”。
2013年箭在弦上
2013年,在教育部的牵头下,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制订工作再次开展,在“文理分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考成绩”等重大改革措施上,各方争论很多,迟迟难以通过。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出台,高考改革被纳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等多项具体化的高考改革措施明确被提出。
2014年正式发布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高考改革方案已有初步意见,将力争在2014年7月底之前出台。
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4份重要文件。这次会议也将高考改革方案的出台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这在中国当代高考史上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而在过去,考试改革方案基本由教育部牵头出台,采取单项推进,这次改革注定是一个全方位、系统的改革。
2014年9月3日,《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录取或不分批次按专业
北京教育学会第27次学术年会2014年11月30日在京开幕,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谈松华介绍,实行高考改革后,未来高考录取方向可能会淡化批次,为学生提供双向多次选择的机会。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则透露,未来5年国家将拿出2000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校的改造。
提供盲文试卷
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包括: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
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对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和使用大字号试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等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延长考试时间。
此外,针对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忘带证件可“刷脸”入场
2015年5月2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召开高考考务工作会。2015年高考,考生依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如果考生忘记或者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监考员可以先验证考生相貌,如果与准考证存根上照片相符,可以先安排考生进场考试,要求考生下一科考试时带来。

2022专升本又难了?这11个省份的录取规则就是答案?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最近小编又听到很多小伙伴在讨论专升本的问题,大家都在担忧报名的人数逐年增加,2022专升本考试是不是又难了!对于大家的困惑小编深有感受啊,接下来小编就通过11个省份的专升本录取规则告诉大家答案~
一、2021年广东专升本录取规则(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学科门类和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符合退役士兵报考条件,且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读。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六)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七)2021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八)省招生办负责打印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并具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的电子签章,一份邮寄有关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二、2021年重庆专升本录取规则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性质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英语类、艺体类和小语种类六大类,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选拔学校应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严禁跨类别违规选拔。选拔学校如需调整计划,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定同意后执行。如选拔学校所有计划都已完成,不再组织征集志愿;如未完成总计划,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加试的专业,如因生源不足等原因,在第一次录取时未使用完的,不再参加志愿征集,剩余计划,由所在学校调剂到本校其他选拔专业使用。免试生及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时,计划可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录取结束后,由选拔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2021年江苏专转本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
日语类、艺术类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或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4.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5.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2021年浙江专升本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高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
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五、2021年贵州专升本录取规则(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五)“专升本”免试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六)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黔教函〔2021〕6号文件执行。免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退役士兵的录取工作,依据我省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录取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六、2021年云南专升本录取规则(一)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建档立卡户考生(以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扶贫办比对数据为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二)录取分为免试批次和普通批次两个批次,根据批次清的原则,按下列录取顺序完成对应批次录取工作:
1.免试批次录取。按照免试公示结果进行投档录取。
2.普通批次录取。根据各类别计划数(总计划扣除免试录取数)划定各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公共英语免试条件,报考非南亚东南亚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单独划线。
(三)投档规则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和省教育厅下达的分校分专业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批次同专业类别,考分位次高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分数优先”就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同类别考生首先按分数(而不是按志愿)排序,对排序队列中的任何一位考生而言,只有对该考生完成了投档判断,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必须完成投档,才会进行下一个考生的处理。即分数高的考生较分数低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遵循志愿”就是在处理每一个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检索,平行志愿还遵循当次有效的一次性原则。
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平行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考生相同投档分数排位规则
体育艺术类考生,文化上线,专业成绩相同,按公共课1、公共课2排位;其它类别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含校考专业课)、公共课1、公共课2排位。排位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4.招生专业有面试要求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方可参加录取。
5.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云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B类一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必须说明理由。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各院校应做好应届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
七、2021年山东专升本录取规则(一)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设定最低投档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二)自荐考生如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我省高校应届高职毕业生,具备保送至本科高校深造的资格。招生高校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流程如下:
1.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向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
2.招生高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
3.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在本校官方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须于2021年3月22日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八、2021年陕西专升本录取规则(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正式投档结束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生计划按不低于退役士兵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列,单列计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一专业报考人数不足4人的,不单列计划,录取时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投档。
(三)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录取现场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五)档案交接。录取结束后,生源学校通过专升本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下载录取名单,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生源学校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退役士兵报名时产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纸介质档案移交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九、2021年安徽专升本录取规则
各招生院校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猎考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正式向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照各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调剂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注:安徽专升本需要去看各院校详细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十、2021年甘肃专升本录取规则(一)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 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 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成绩库平台上传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课成绩库平台上传工作。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拟定公共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划线原则。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 以下三种划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
1.按大类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校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低 控制分数线;
3.按专业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 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
(四)应届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 分)优先录取。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首次录取工作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结束。
(七)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 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原件。
二次招录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升学愿望,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二次招录工作。首次参加考试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二次招录。
十一、2021年福建专升本录取规则(一)发布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在校园网站上发布。
(二)录取批次
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
建档立卡考生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5日8:00-18:00;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8日8:00-18:00。
普通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9日8:00至10日18:00;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5日8:00-18:00。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志愿。
(四)投档原则
各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
(五)录取组织
录取按照“招生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负责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未报到考生的招生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以上只汇总了部分省份的录取规则,大家对于专升本录取规则有一定了解了吗?不管专升本考试有多难,最终的结果都不会辜负大家的努力的~关于更多专升本考试的问题,敬请关注猎考专升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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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提前录取的分类录取
大学招生网(https://www.daxuela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高考提前录取的分类录取的相关内容。
1.军队院校如何接受报名?
答:军队院校报名时间与普通高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方式不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具体报名方式,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并告知考生。
2.报考军队院校应怎样填报志愿?
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
3.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对象,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军队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在军队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
4.政治考核是如何组织的?
答:由考生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普通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
5.面试如何组织以及主要面试哪些内容?
答: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解放军招生办公室统一选派,与政治考核同步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
6.如何组织体检和作出体检结论?
答: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对象,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检。体检一般指定部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7.军队院校以何种方式录取?
答:军队院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军队院校招生办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8. 哪些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可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9.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文科考生和女生?
答:军队院校以招收理科考生和男生为主,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一些院校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
10.有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
答: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院校只有解放军艺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等4所院校。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11.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何不同?
答: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4点: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12.军队院校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答: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解放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13.什么是国防生和国防生如何招生?
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毕业后任命为部队干部的在校大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另一种是从普通高等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
14.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
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15.国防生培养现状如何?
答:200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建立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现有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普通高校117所。2010年除同济大学未安排国防生招生,其他116所签约高校安排招生6850名,招收专业主要为部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武器类和军队通用的气象、外语、财会、医疗等专业。
16.报考国防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17.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情况录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审核录取的主要依据。
18.哪些考生报考国防生优先录取?
答: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19.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的顺序进行。本科录取执行第二批本科院校省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专科录取执行省提前录取专科批次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院校对报考公安院校(专业)志愿且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调档比例内,按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公安院校(专业)规定了男女生招生比例,投档时分别按男女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据了解,报考条件及体检标准为:
报考公安类现役院校(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必须是:①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③未婚。 报考其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必须是:①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②未婚。 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必须是:①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②未婚 免费教育师范生是指报考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之一,有条件地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具体实施时间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报考条件: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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