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15:16:56 | 大学招生网
所有准备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同学,需登入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艺术类网上报名。即播音主持类、摄制类、表演类、编导类、时装表演类、舞蹈类、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等艺术类考生都必须参加此次网上报名,此次报名决定了你要参加艺考并兼报普通高考,如果不参加此次的报名,将无法参加统考报名与校考报名。
各位同学在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自己所在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一般都是自己所在的高中学校,除非一些学籍与籍贯不同的考生及成人身份参加艺考的考生,确认地点请联系学籍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
具体现场确认是否需要考生本人,原则上是需要本人持身份证返校确认的,往年也有可能有些高中会考虑到学生在外培训,可以让家长代替确认,所以请各位考生和家长提前联系自己的高中学校询问学校的相关安排和要求。
针对全国艺考时间安排来说各地会在每年的10月,公布全省艺考统考的时间,根据各地已经公布时间安排的情况来看,艺考时间一般在12月份和1月份。
以下为已公布的各地关于艺考全省联考的时间安排:
1.浙江省
美术类:2021年12月4日 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12月9-11日
时装表演类:12月9-11日 舞蹈类:12月11日
编导类、编制类:12月12日 音乐类:12月15-21日
2.广东省
美术:2021年12月4日 书法:2021年12月4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1年12月4日 音乐:2022年1月12-22日
舞蹈:2022年1月23-27日
3.江苏省
美术类:2021年12月4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1年12月5日
音乐类:笔试2021年12月11日,面试2021年12月13日起
4.湖南省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19日-30日进行。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19日-30日进行。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4日进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9日-11日进行。
编导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12日进行。
表演类(服装表演)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12日-15日进行。
表演类(戏剧表演)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1月29日-12月4日进行。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5日进行。
摄影摄像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5日-7日进行。
服装类(职高)专业省统考定于2021年12月4日-8日进行。
5.河南省
美术:2021年12月4日 编导:2021年12月4日 书法:2021年12月4日
音乐理论:2021年12月4日 舞蹈:2021年12月6日
6.上海市
美术类:2021年12月5日 音乐类:2021年12月11日-12日
表演类:2021年11月27日-28日 播音主持:2021年11月27日-28日
编导类:2021年12月4日
7.江西省
美术与设计学类:2021年12月5日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专业:2021年12月6日
8.天津市
美术与设计学类:2021年12月11日 戏剧与影视学类:2021年12月11日
舞蹈学类:2021年12月11日-12日 体育舞蹈专业:2021年12月11日-12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2021年12月11日-12日 音乐类:2021年12月11日-12日 大学招生网
9.内蒙古
美术类:2021年12月12日 音乐类:2021年12月12日 编导类:2021年12月12日
10.山东省
美术、书法、编导:2021年12月中旬 音乐、舞蹈、播音:2021年12月中旬
11.青海省
艺术类2021年12月中旬
大学招生网(https://www.daxuela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考试的相关内容。
考试由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 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2010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类别为:美术类、音乐类(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新闻采编与制作等)、摄制类(含数字媒体艺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美术、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由我院组织实施,详见2010年我省美术、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简章(另发)。
舞蹈、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由我院分别委托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组织实施;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等类的专业省统考,由我院委托浙江传媒学院组织实施。上述专业类别的报考办法,详见相关学校的报考简章。
2.凡报考美术类 (专业考试科目包含素描与色彩两门科目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只有取得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3.参加专业省统考或校考的考生,均须持《专业报考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报考;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包含素描与色彩两门科目的专业)的考生,还需凭《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办理报考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4.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两门,各占50%分值,折合总分100分。从2011年起我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公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视唱听音三门,占分比例分别为35%、35%、30%,折合总分100分。
5.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除中央美术学院(高职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高职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外的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需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应尽可能直接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6.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7.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本科专业经向我院备案后,可在我省设置考点组织专业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外本科院校,须按规定向我院申请,经同意备案后安排考试。
我院确定杭州师范大学等有关高校为省外院校在我省进行专业校考的考点,具体负责专业校考的考务管理工作。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院校,均须与我院确定的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考试事项。
设点院校的专业校考信息,将统一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
8.专业校考的省内本科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办法报我院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有关命题、印卷和考试实施等,必须严格按教育部及我省保密与考试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9.专业校考结束后,招生院校均须于4月10日前将专业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寄达考生本人,并将《2010年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DBF格式见附件二),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至我院,务必在邮件中注明院校名称、院校代码(我院编制的院校代码)和联系方式,同时还需将加盖公章的“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用特快专递报我院,以确保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前期能及时接收我省报考考生信息和文化成绩。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艺术本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综合(文),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综合(理),文化课满分均为750分;艺术专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文化课满分均为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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